一、建筑二級資質標準
1、凈資產(chǎn)4000萬元以上。
2、建筑工程、機電工程專業(yè)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專業(yè)注冊建造師不少于9人。
3、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jīng)歷,且具有結構專業(yè)高級職稱或建筑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建筑工程相關專業(yè)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5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yè)齊全。
4、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xiàn)場管理人員不少于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5、經(jīng)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75人。
6、企業(yè)工程業(yè)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12層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項或地上8-11層的民用建筑工程2項;
(2)高度50米以上的構筑物工程1項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構筑物工程2項;
(3)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yè)、民用建筑工程1項或建筑面積0.6萬-1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yè)、民用建筑工程2項;
備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修改為“建筑面積6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項或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1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18-21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項。
二、建筑工程總承包二級資質可承包范圍
二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建安合同不超過企業(yè)注冊資本金5倍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業(yè)、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3、建筑面積4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yè)、民用建筑工程;
備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修改為“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單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