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隨著各種優(yōu)惠政策的實施,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注冊公司當老板。正好最近小編整理了一些關于運城公司注冊前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項,下面就一起來看看吧。
一、偏好注冊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有些老板在初次創(chuàng)業(yè)時,為了從更好的掌控公司方面考慮,經(jīng)常注冊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對公司進行百分之百的控股。但根據(jù)《公司法》第六十三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實際中初創(chuàng)公司的財務管理并不規(guī)范,很多老板都是通過個人賬戶而非通過對公賬戶進行交易,往往不能區(qū)分公司的財產和個人的財產。一人公司應主動證明公司財產是獨立于個人財產,在涉及一人公司的訴訟糾紛中往往會將老板列為當事人,要求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這無形擴大了股東的風險。建議初創(chuàng)企業(yè)不要注冊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二、夫妻均注冊為公司的股東
有些人在初次創(chuàng)業(yè)時,夫妻共同創(chuàng)業(yè),往往將夫妻二人都注冊為公司股東?,F(xiàn)在大部分類型的公司都實行的是注冊資本認繳制。對于出資期限放的比較寬松,但是出資期限較長不等于不出資,在公司現(xiàn)在資產不足以清償公司債務而股東出資不到位時,債務人有權要求股東加速履行出資義務,此時夫妻都面臨著履行出資的義務,對此風險由于夫妻雙方都是股東往往不能進行有效的隔離,對家庭會造成嚴重的影響。建議初創(chuàng)公司不要將夫妻雙方都注冊為公司股東,一方注冊為公司股東即可,夫妻雙方之間可以簽訂股權代持協(xié)議或者約定股權份額協(xié)議。
三、認繳高額注冊資本
現(xiàn)在大部分公司都是采用的注冊資本認繳制而非實繳制,但認繳注冊資本不等于不繳,只是附期限的繳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承諾繳納的注冊資本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發(fā)起人認購的股份屬于公司資產,未實際繳納的部分即為股東對公司的負債,該項債務只是暫時在約定的期限內存在。《公司法》第三條規(guī)定公司是企業(yè)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guī)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認繳高額注冊資本的法律風險很多,但在實務中主要是兩大法律風險:一是認繳注冊資本到期后,如果認繳股東仍未繳納的,對公司內部而言要向其他股東承擔違約責任,對外部而言要在未繳納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二是如果公司經(jīng)營不善破產了,這時股東認繳的出資義務會速到期,所有的認繳出資均需向公司出資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