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銀行存款
按銀行名稱設置明細科目。
(二)應收賬款
1、應收工程款(往來單位核算)核算根據工程進度報表或者結算的應收賬款。
2、應收質保金(往來單位核算)根據合同及結算業(yè)主暫扣的工程質保金,最好設置在到期日。
(三)預付賬款
1、預付購貨款(往來單位核算)核算應付購貨款、設備款等。
2、預付分包款(往來單位核算)核算應付分包工程款。
(四)其他應收款
按往來單位(備用金為個人)設置明細。
(五)原材料
1、主要材料
2、輔助材料
3、低值易耗品
4、其他材料
(六)固定資產
1、房屋及構筑物
2、生產設備
3、與生產有關的工具、家具
4、運輸工具
(七)累計折舊
(八)應付賬款
1、應付購貨款(往來單位核算)核算應付購貨款、設備款等。
2、應付分包款(往來單位核算)核算應付分包工程款。
3、暫估應付款(往來單位核算)核算暫估入賬的款項(包括材料暫估入賬及分包工程款的暫估入賬)。
4、應付質保金(往來單位核算)核算應付分包單位的質保金,最好設置在到期日。
(九)預收賬款
按照新收入準則,收到預收款不再按“預收賬款”核算,改在“合同負債”科目核算。
按單位設置明細科目
(十)應付職工薪酬
1、應付工資
2、應付福利費
3、社會統(tǒng)籌
3.1養(yǎng)老保險
3.2工傷保險
3.3醫(yī)療保險
3.4生育保險
3.5失業(yè)保險
3.6住房公積金
4、職工教育經費
5、辭退補償
(十一)應交稅費
1、應交增值稅
1.1進項稅額
1.2銷項額抵減
1.3已交稅金
1.4轉出未交增值稅
1.5減免稅款
1.6銷項稅額
1.7進項稅轉出
1.8轉出多交增值稅
2、未交增值稅
3、預交增值稅
4、待抵扣進項稅額
5、待認證進項稅額
6、待轉銷項稅額
7、增值稅留抵稅額
8、簡易征稅
9、應交城建稅
10、教育費附加
11、地方教育費附加
12、價格調節(jié)基金
13、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及其他基金
14、車船使用稅
15、企業(yè)所得稅
16、個人所得稅
(十二)其他應付款
按單位設置明細核算
(十三)未分配利潤
(十四)工程施工
按照新收入準則,“合同履約成本-工程施工”科目(按照工程項目核算),核算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核算內容。
主要核算各項目成本及毛利,下面設置“合同成本”和“毛利”兩個二級明細科目。
1、合同履約成本-工程施工,核算工程合同成本,在合同成本下,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1.1人工費
1.2材料費
1.3機械使用費
1.4其他直接費
1.5分包成本
1.6間接費用,間接費用下設下列明細科目:
2、工程施工-毛利,核算工程毛利(按新收入準則,該科目刪除)
(十五)工程結算
新設“合同結算”科目,核算同一合同下屬于在某一時段內履行履約義務涉及與客戶結算對價的合同資產或合同負債,在此科目下設置“合同結算—價款結算”科目反映定期與客戶進行結算的金額,設置“合同結算—收入結轉”科目反映按履約進度結轉的收入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