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和匯票的區(qū)別(本票和匯票的區(qū)別在于)
發(fā)布時間:2024-07-29 07:30:36
本票和匯票的區(qū)別如下:
1、付款方式不同。本票由出票人自己出票自己付款;匯票是出票人要求對匯票已承兌的付款人無條件地付款給收款人;
2、主債務人不同。本票為自付證券,出票人始終居于主債人地位;匯票為委付證券,經過承兌后,主債務人為承兌人,出票人則為債務人;
3、基本當事人不同。本票有兩個基本當事人,即出票人與收款人;匯票有三個基本當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4、證券性質不同。本票為自付證券。匯票為委付證券。
匯票、本票均屬于我國《票據法》規(guī)定的票據。本票是出票人簽發(fā)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匯票是出票人簽發(fā)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