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要求的應屆畢業(yè)生條件是什么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2年3月至2000年3月期間出生),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的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7年3月以后出生)。
按照公務員招錄有關政策規(guī)定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職位表中要求的年齡為準(其中30周歲以下為1987年3月以后出生,28周歲以下為1989年3月以后出生,25周歲以下為1992年3月以后出生);
(6)具有報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國家統(tǒng)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及學位證書;參加自學考試、成人考試等其他報考者須在2018年3月底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及學位證書。招考職位所要求的學歷是指符合職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院校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學歷。
2016年、2017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可按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報考。
公務員考試條件有哪些?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11月至2002年11月期間出生),2021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9年11月以后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埔陨衔幕潭?
(八)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九)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報考公務員需要哪些條件?
報考的條件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11條規(guī)定: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十八周歲;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以上七項構成了作為公務員所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同時,它也就成為公務員考試報考的前提條件。另外,報考者必須身體健康且年齡在35周歲以下。報考特殊職位的考生還應具備該職位要求的特殊條件。
(二)公務員報考的限制條件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24條規(guī)定: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各情形是公務員職位所嚴格禁止出現(xiàn)的,從根本上說,這是為了保證公務員隊伍的思想素質、政治道德素質,以確保公務員隊伍的純潔性。
(三)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是指:由錄用主管部門依法規(guī)定的成為某個職位上的公務員時不可缺少的條件。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一般由招錄機關提出,經省級以上考試錄用主管部門批準后予以公布。具體職位的資格條件各不相同,作為招考條件來說,不可能一個職位一個樣,實際是先規(guī)定考生一般應具有的資格條件,如年齡、學歷等,然后再確定一些職位類別要求的特殊資格條件,如專業(yè)等。具體說來主要包括以下4個方面:
1.年齡條件
考慮到人才成長規(guī)律和機關用人成本,一般規(guī)定報考人員年齡不超過35周歲,有些職位,如某些行政執(zhí)法類職位等,年齡上限會低一些;有些偏遠落后地區(qū),或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經批準年齡上限可以適當放寬一些。
2.學歷條件
按照現(xiàn)行規(guī)定,報考公務員一般應當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但是有些職位,特別是省級以上機關的職位,會要求本科或研究生以上學歷,而偏遠落后地區(qū)和某些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的部分職位,經省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放寬到高中、中專學歷。
3.專業(yè)條件
根據(jù)擬錄用職位的要求,多數(shù)職位對報考者所學專業(yè)有明確要求,有的職位還要求報考者必須掌握某項專門技能。
4.政治條件
黨的機關和某些特殊職位招考公務員一般對報考者的政治面貌有明確要求。
另外,有些職位,如警察,對身高等條件有特殊規(guī)定;如翻譯,對外語的掌握水平有特殊規(guī)定;如會計,對會計師資格有特殊規(guī)定等。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可能在公務員法里一一列舉,所以,法律授權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依照公務員法及有關法律做出規(guī)定。另一方面,對報考條件的限制涉及公民的權利,不能隨意限制,為了防止各招錄單位限制過多,所以公務員法規(guī)定,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必須由省級以上主管部門規(guī)定。
報考公務員的基本條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考生報考公務員考試,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yè)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開始與截止日期詳見于各個公務員考試公告中。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政府工作人員的品行會直接影響到征服在群眾眼中的形象,也會直接影響群眾對政府的信任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公務員考試一般學歷要求是考生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即可報考。各地會根據(jù)本地實際情況有不同的規(guī)定。
(八)具備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九)是否存在回避關系 ?;乇荜P系也是限制考生報考公務員考試的硬性條件之一。根據(jù)公務員法規(guī)定,公務員之間喲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十)是否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或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指那些還沒有畢業(yè)的考生,這類考生不得參加公務員考試,也不得以已經取得的學歷報考。如果考生為正在現(xiàn)服役的軍人,具有現(xiàn)役軍籍的,尚未退伍、專業(yè)、復員就需要繼續(xù)服役,不可以報考公務員。
(十一)是否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如果考生受過刑事處罰是不可以報考公務員考試的。在行政機關受到的處分中,開除公職是最嚴厲的處分,在職公務員開除公職后終身不得再次報考公務員考試。
國家公務人員應具備的素質包括:
?政治素質:
必須具有遠大的共產主義理想、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
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密切聯(lián)系群眾,堅決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
堅持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fā),勇于開拓前進。
模范遵紀守法,樹立清正廉潔的公仆形象。
刻苦學習,勤奮敬業(yè),不斷加強知識積累和經驗積累。
?專業(yè)知識
公務員的知識分兩部分:專業(yè)知識和相關知識。專業(yè)知識包括本專業(yè)的基本概念、基礎理論、基本框架和基本常識以及本專業(yè)的來龍去脈和前后動態(tài)。相關知識即指相近或交叉專業(yè)的有關知識,這些知識的了解有助于本職專業(yè)知識的深化和提高。
?智力素質
智力是公務員的基本素質之一,智力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到公務員對于問題的觀察、理解和思考。智力包括觀察力、記憶力、思考力和想象力。普通人智商大體相當,只是不同的人對于智力的各個方面稍有側重,有人長于抽象邏輯思維,有人長于形象思維,有人長于觀察,有人敏于反應。
?心理素質
公務員的心理素質指公務員在內部和外部環(huán)境作用下所形成的、意志、心理感受等方面。主要包括情緒和穩(wěn)定性、團結協(xié)作的相容性、工作的獨創(chuàng)性、面對服務對象的謙和態(tài)度、心理的自我調適等。
?身體素質
身體素質主要指公務員的體力和適應力,公務員必須具備連續(xù)作戰(zhàn)的精力,能夠適應外部環(huán)境的各種變化。
本科生畢業(yè)想考公,請問考公需要什么條件?有對專業(yè)的要求么?
一、公務員的專業(yè)要求是所學專業(yè)必須與職位要求專業(yè)完全吻合。
二、考公務員的要求和條件:中國國籍;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具有大學??萍耙陨衔幕潭?擁護中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有正常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工作能力;具備任職位要求條件。詳情如下: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9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萍耙陨衔幕潭?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考公務員的要求和條件主要需滿足學歷要求的條件和身體要求的條件,以及政治審查合格,國考成績通過,面試合格。
具體要求和條件如下
第一、政治審查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無刑事犯罪記錄,以及父母家庭直系親屬無刑事犯罪記錄。
有下列情況不能參加公務員考試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現(xiàn)役軍人;
(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6)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7)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公務員錄用考試是職位競爭考試,報考人員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huán)節(jié)的選拔,最終將被錄用到所報考的職位上去任職。如果報考人員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一旦報考該職位且被錄用,則立即形成回避關系。
第二、年齡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yè)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第三、體檢要求
第一條 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克山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心臟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生理性雜音;
(二)每分鐘少于6次的偶發(fā)期前收縮(有心肌炎史者從嚴掌握);
(三)心率每分鐘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 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
收縮壓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張壓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條 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條 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一)原發(fā)性肺結核、繼發(fā)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愈后穩(wěn)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耗I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愈后2年無復發(fā),經專科醫(yī)院檢查無變化者。
第五條 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 嚴重慢性胃、腸疾病,不合格。胃潰瘍或十二指腸潰瘍已愈合,1年內無出血史,1年以上無癥狀者,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后無嚴重并發(fā)癥者,合格。
第七條 各種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攜帶者,經檢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條 各種惡性腫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條 急慢性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 糖尿病、尿崩癥、肢端肥大癥等內分泌系統(tǒng)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愈后1年無癥狀和體征者,合格。
第十一條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癥、嚴重的神經官能癥(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二條 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fā)性肌炎、硬皮病、結節(jié)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jié)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三條 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條 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后綜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條 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條 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 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第十八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 雙眼矯正視力均低于0.8(標準對數(shù)視力4.9)或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條 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佩戴助聽器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 未納入體檢標準,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
公安機關關于人民警察體檢標準
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
第一條 身高、體重標準
(一)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體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體重不低于45千克(南方部分地區(qū),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公安廳(局)商錄用主管機關同意,男性身高可放寬至168厘米,體重可放寬至48千克;女性身高可放寬至158厘米,體重可放寬至43千克)。
(二)過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錄用。
判定過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
實際體重超過標準體重25%以上者為過于肥胖;
實際體重低于標準體重15%以上者為過于瘦弱。
標準體重計算方法:
標準體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超出和低于標準體重的百分數(shù)計算方法:
〔實際體重(千克)-標準體重(千克)〕÷標準體重(千克)×100%
第二條 外傷所致的顱骨缺損、骨折、顱骨凹陷、顱內異物存留等,顱腦外傷后遺癥,顱腦畸形,顱腦手術史,慢性顱內壓增高,不能錄用。
第三條 有胸、腹腔內重要臟器手術史(闌尾炎手術后半年以上者,腹股溝疝、股疝手術后一年以上無后遺癥者除外),不能錄用。
第四條 骨、關節(jié)、滑囊、腱鞘疾病或損傷及其后遺癥,骨、關節(jié)畸形,習慣性脫臼,脊柱慢性疾病,胸廓畸形,不可自行矯正的脊柱側彎、駝背,慢性腰腿痛,大骨節(jié)病指(趾)關節(jié)粗大,存在功能障礙者,不能錄用。
第五條 兩下肢不等長超過2厘米,膝內翻股骨內髁間距離和膝外翻脛骨內踝間距離超過7厘米,或雖在上述規(guī)定范圍內但步態(tài)異常,不能錄用。
第六條 影響功能及外觀的指(趾)殘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響長途行走的雞眼、胼胝,重度皸裂癥,不能錄用。
第七條 惡性腫瘤,影響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腫瘤、囊腫、瘢痕、瘢痕體質,不能錄用。
第八條 頸強直,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三度以上單純性甲狀腺腫,結核性淋巴結炎,不能錄用。
第九條 脈管炎,動脈瘤,重度下肢靜脈曲張,重度精索靜脈曲張,不能錄用。
第十條 泌尿生殖系統(tǒng)炎癥、結核、結石等疾病或損傷及其后遺癥,影響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發(fā)育不全,隱睪,不能錄用。
皮膚科
第十一條 重度腋臭、頭癬,泛發(fā)性體癬,疥瘡,慢性濕疹,慢性蕁麻疹,神經性皮炎,白癜風,銀屑病,與傳染性麻風病人有密切接觸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傳染性或難以治愈的皮膚病,不能錄用。
第十二條 影響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體裸露部體有明顯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體其它大面積的疤痕攣縮,不能錄用。
第十三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腫,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銳濕疣,艾滋病及病毒攜帶者,不能錄用。
第十四條 紋身者不能錄用。
內 科
第十五條 器質性心臟、血管疾病(風濕性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等),心電圖異常,不能錄用。
第十六條 血壓超出下述范圍,不能錄用:
收縮壓:12.00—18.66千帕(90—140毫米汞柱);
舒張壓:8.00—11.46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七條 有各種惡性腫瘤病史者,不能錄用。
第十八條 慢性支氣管炎,支氣管哮喘,各型肺結核及肺外結核,結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統(tǒng)慢性疾病,不能錄用。
第十九條 各種原因導致的一葉肺不張者,不能錄用。
第二十條 胃、十二指腸潰瘍,嚴重胃下垂(超過髂前上嵴聯(lián)線),肝臟、膽囊、脾臟、胰腺疾病,細菌性痢疾,慢性腸炎,腹部包塊,不能錄用。
下列情況可以錄用:
(一)仰臥位,平靜呼吸,在右鎖骨中線肋緣下捫到肝臟不超過2厘米(劍突下不超過3厘米)質軟,邊薄,平滑,無觸痛、扣擊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圍,無貧血,營養(yǎng)狀況良好。
(二)五年前患過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再未復發(fā),無癥狀和體征者。
(三)既往患過瘧疾、血吸蟲病、黑熱病引起的脾臟腫大,在左肋緣下不超過1厘米,無自覺癥狀,無貧血,營養(yǎng)狀況良好者;單純性脾大不超過3厘米,無脾功能亢進者。
第二十一條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錄用。
(一)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酶法檢驗40單位以上者。
(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酶標法檢驗陽性者。
(三)確診為各型慢性肝炎及各種肝病患者。
第二十二條 急、慢性腎炎,單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能錄用。
第二十三條 血栓閉塞性各期脈管炎、雷諾氏病,不能錄用。
第二十四條 慢性腮腺炎、腮腺混合瘤不能錄用。
第二十五條 除單純缺鐵性貧血,且血紅蛋白男性高于9克/dl,女性高于8克/dl者以外,其他血液病患者不能錄用。
第二十六條 各種內分泌及代謝系統(tǒng)疾病,結締組織疾病,不能錄用。
第二十七條 鉤蟲病(伴有貧血),慢性瘧疾,血吸蟲病、黑熱病、阿米巴痢疾、絲蟲病,不能錄用。
第二十八條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遺尿癥、暈厥史、夢游癥及神經官能癥(經常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智力低下,不能錄用。
下列情況可以錄用:
(一)食物或藥物中毒所引起的短時精神障礙,治愈后無后遺癥。
(二)十三周歲后未發(fā)生過遺尿。
第二十九條 中樞神經系統(tǒng)及周圍神經系統(tǒng)疾病及其后遺癥,不能錄用。
耳、鼻、喉科
第三十條 口吃,嗓音明顯嘶啞者,不能錄用。
第三十一條 嗅覺喪失者,不能錄用。
第三十二條 雙耳失聰者;雙側聽力耳語低于4米者;一側聽力正常,另一側聽力耳語低于3米者,不能錄用。
第三十三條 眩暈病,重度暈車、暈船者,不能錄用。
第三十四條 耳廓畸形,外耳道閉鎖,反復發(fā)炎的耳前瘺管,耳廊、外耳道濕疹,耳霉菌病,不能錄用。
第三十五條 鼓膜穿孔,化膿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難以治愈的耳病,不能錄用。
第三十六條 鼻畸形,嚴重慢性副鼻竇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縮性鼻炎,及其它影響鼻功能的鼻息肉及慢性鼻病,不能錄用。
第三十七條 影響吞咽、發(fā)音功能難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能錄用。
眼 科
第三十八條 雙側視力低于5.0,中心30度周圍視野,不能錄用。
第三十九條 色覺異常,不能錄用。
第四十條 影響眼功能的眼瞼、瞼緣、結膜、淚器疾病,不能錄用。
第四十一條 眼球突出,眼球震顫,眼肌疾病,共同性內、外斜視在15度以上者,不能錄用。
第四十二條 角膜、鞏膜、虹膜睫狀體疾病,瞳孔變形,運動障礙,不能錄用。
第四十三條 青光眼,晶狀體、玻璃體、脈絡膜、視神經疾病,不能錄用。
口腔科
第四十四條 三度齲齒、齒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過兩個,不在一起的超過三個;頜關節(jié)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響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能錄用。
婦 科
第四十五條 妊娠期內不能錄用。
第四十六條 功能性子宮出血,生殖器官結核、腫塊、慢性盆腔炎等婦科疾病,陰道分泌物淋菌快檢陽性者,不能錄用。第四十七條 外生殖器發(fā)育異常、子宮脫垂、乳房腫瘤不能錄用。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第四、學歷要求
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具備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國家公務人員應具備的素質包括:1、政治素質,2、專業(yè)知識,3、智力素質,4、心理素質,5、身體素質。除此之外,還需通過相應的體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