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票人與收款人的關系(持票人與收款人的關系是什么)
發(fā)布時間:2024-11-19 22:10:02
持票人是指持有票據的人。持票人一般是收款人,但在特殊情形下,持票人與收款人也可能是不一致的。
比如現金支票,《票據法》第八十一條有云:支票是出票人簽發(fā)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yè)務的銀行或者其他 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第八十六條又云: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記載自己為收款人。
只有持票人才能向付款人或其他關系人要求履行票據責任。
但是當出票人為收款人時(商業(yè)匯票中的商業(yè)承兌匯票),那出票人也就成為了持票人了。
收款人是收取票據款項的人。
收款人是票據的主債權人。收款人有權要求付款人付款,如果被拒絕付款,有權向出票人以及票據上的其它債務人追索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