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核算的原則也就是會計核算所應遵循的基本要求。按照會計準則的規(guī)定,會計核算必須遵循以下三方面共13項具體原則。
一、關于會計信息質量方面的要求
1.客觀性原則
客觀性原則也稱真實性原則,是指會計核算必須以客觀真實的會計憑證為依據(jù),全面、真實地反映經濟活動的本來面目,不能有任何的隱瞞和歪曲。
2.可比性原則
可比性原則是指各會計主體的會計核算必須遵循統(tǒng)一的會計準則和企業(yè)會計制度,確保會計核算信息在不同企業(yè)之間的橫向可比性。
3.一貫性原則
一貫性原則也稱一致性原則,是指各會計主體在各個會計期間的會計核算應選擇統(tǒng)一的會計核算方法和程序,盡量不要隨意改變。而一旦非改不可時,也應在改變會計核算方法和程序之時,在所呈報的會計信息的附注中加以說明,以方便信息的閱讀及使用者能夠根據(jù)附注所提供的說明對前后會計期間的信息加以轉化,確保會計核算信息在不同時期之間的縱向可比性。
4.相關性原則
相關性原則是指會計核算的信息應與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相關聯(lián),為會計信息的使用者提供有用信息。
5.及時性原則
及時性原則是指會計核算信息的提供應及時準確,符合會計信息的時效性要求。一般情況下,年報表應在次年的前4個月之內呈報,半年報表應在半年過后的2個月之內呈報,季度報表應在季度過后的15天內呈報,月報表應在月末后的6天內呈報。
6.明晰性原則
明晰性原則是指所呈報出來的會計核算信息應清楚明確,系統(tǒng)性強,方便閱讀,易于理解和利用。
二、關于會計要素確認與計量上的要求
1.權責發(fā)生制原則
權責發(fā)生制是相對收付實現(xiàn)制而言,是指各會計期間的收入與費用分別依照具備收款權利和承擔付款責任為標準來確認。
根據(jù)權責發(fā)生制,應該在當期確認的收入與費用都應包括三部分:
(1)在當期具備收款權利,且在當期收到現(xiàn)款的款項確認收入,或者在當期承擔付款責任,且在當期支付現(xiàn)款的款項確認費用。
(2)在以前各期預收現(xiàn)款,但在當期才具備收款權力的款項確認收入,或者在以前各期預付現(xiàn)款,但在當期才承擔付款責任的款項確認費用。
(3)雖還未收到現(xiàn)款,但當期已具備收款權力的款項確認收入,或者雖還未支付現(xiàn)款,但當期應承擔付款責任的款項確認費用。
2.實際成本計價原則
實際成本計價原則也稱歷史成本計價原則,是指任何資產的計價應以取得時的實際代價為依據(jù)。由于資產等于權益,所以當資產按照實際成本計價時,相應的負債與所有者權益也是按照實際成本計價的。按照實際成本計價,從原始憑證中獲取資產價值,既客觀又方便,還具有可驗證性。而且,還可以由于統(tǒng)一計價方法而保持核算價值的可比性。當然,采用實際成本計價在物價指數(shù)變化很大的情況下,將難以反映資產的真實價值,這是要重點加以注意的。歷史成本計價實際上明確了會計核算的計量屬性問題。相對于歷史成本的計量屬性,還有重置成本計價、計劃成本計價、凈值計價等計量屬性,它們在特殊情況下也具有其使用價值。例如,重置成本計價廣泛用于投資決策,計劃成本計價在材料收發(fā)過程中經常采用,固定資產凈值計價常被用來表示當前固定資產所占用的資金(尚未回收的資金)。
3.配比原則
配比原則是指所確認的收入與成本費用之間應存在經濟內容和性質上的因果關系(成本費用是因為收入而發(fā)生的),同時,收入與成本費用所發(fā)生的空間范圍與時間界限應具有一致性。即當期收入與當期成本費用相配合,甲對象上的收入與甲對象上的成本費用相配合,主營業(yè)務的收入與主營業(yè)務的成本費用相配合,其他業(yè)務的收入與其他業(yè)務的成本費用相配合,不能張冠李戴。
4.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原則
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原則是指要將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區(qū)分開來,采取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所謂收益性支出是指其所帶來的效益在本會計年度全部實現(xiàn)的支出,如水電費、旅差費、保險費、辦公費、利息費、人工費等支出。所謂資本性支出是指其所帶來的效益要延續(xù)若干會計年度的支出,如固定資產購建支出、無形資產支出、開辦費支出等。按照配比的思想,由于收益性支出的效益在本年度內全部實現(xiàn),因此收益性支出的付款責任應在本年度內全部承擔,也即應在本年度內一次性或分期次將收益性支出全部確認為費用;而資本性支出由于其效益延續(xù)若干年度,因此其付款責任也應延續(xù)到相應若干年度去分別承擔,也即應在相應的若干年度內將資本性支出分期次分別確認為費用。所以堅持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原則實際上是為了合理地確認各期的費用。
三、關于會計核算方法選擇上的要求
1.實質重于形式原則
實質重于形式原則是指企業(yè)應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核算,而不應該僅僅按照它們的法律形式作為會計核算的依據(jù)。例如,當對外投資的比例達到控股程度以后,對于對外投資的計價就應該按照權益法計價,而不應再按照成本法計價;實收資本的增加應按照實際收到投資額的時間入賬,而不是按照投資協(xié)議簽署的時間入賬;融資租人的固定資產,雖然從法律形式看承租企業(yè)并不擁有其所有權,但由于租賃合同中規(guī)定的租期很長,接近設備的使用壽命,且租賃結束時承租企業(yè)有優(yōu)先購買權,所以從其經濟實質來說企業(yè)能夠控制其未來創(chuàng)造的經濟利益,所以在會計核算時企業(yè)應選擇入周定資產總賬,并按月計提折舊,承擔維修費等,就如同自己的固定資產一樣進行會計核算。
2.重要性原則
重要性原則是指會計核算的詳略程度和精確程度應視會計信息對于信息使用者的重要性程度不同而有所區(qū)別,對于重要的信息要詳細,精確地呈報,而對于不太重要的信息可以綜合在一起較粗略地呈報。
3.謹慎性原則
也稱穩(wěn)健性原則,是指當會計核算可以選擇多種不同的方法時,應盡可能選用一種不導致企業(yè)虛增盈利和夸大權益的方法,并對可能的損失和費用予以合理的預計。遵循謹慎性原則,可以讓企業(yè)經營管理者和決策者始終保持冷靜頭腦,不盲目樂觀,時時處處精打細算,確保財務計劃的落實。謹慎性原則是會計核算中十分重要的原則,資產項目中的計提壞賬準備等八大減值準備,固定資產采用加速折舊法等方法都是謹慎性原則的體現(xiàn)。在理解謹慎性原則時應注意謹慎與保守的區(qū)別,會計核算的謹慎性并不是要求決策的保守性,保守是對風險韻懼怕和回避,而謹慎是對風險的識別與控制,謹慎性的通俗表述應為:充分預計可能的損失而不預計沒有把握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