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折扣和折讓即:
商業(yè)折扣、現金折扣、銷售折讓以及銷售退回的會計核算與涉稅分析
(一)相關概念
1.會計規(guī)定的相關概念
(1)商業(yè)折扣:
是指企業(yè)為促進商品銷售而在商品標價上給予的價格扣除。銷售商品涉及商業(yè)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商業(yè)折扣后的金額來確認銷售商品收入金額。
(2)現金折扣:
是指債權人為鼓勵債務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付款而向債務人提供的債務扣除。
銷售商品涉及現金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現金折扣前的金額來確認銷售商品收入金額?,F金折扣在實際發(fā)生時計入當期損益(即總價法)。
(3)銷售折讓:
是指企業(yè)因售出商品的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價上給予的減讓。
企業(yè)已經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發(fā)生銷售折讓的,應當在發(fā)生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應當按照有關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2.增值稅涉及的概念名稱:
折扣銷售、銷售折扣、銷售折讓
3.所得稅涉及的概念名稱:
銷售折扣、現金折扣、銷售折讓
注:
以上概念同會計概念按順序對應。商業(yè)折扣–折扣銷售、現金折扣–銷售折扣。
(二)處理方式
1.商業(yè)折扣
(1)會計和所得稅處理方式一致,都按扣除商業(yè)折扣后的金額來確認銷售商品收入金額。
(2)增值稅:
如果將價款與折扣額在同一張發(fā)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價款為營業(yè)額;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fā)票的,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營業(yè)額中扣除。(注意:事后(開票后)再以紅票方式打折是不被認可的行為)
納稅人采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fā)票上分別注明是指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fā)票上的“金額”欄分別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銷售額征收增值稅,僅在“備注”欄注明的,折扣額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國稅函[2010]56號文)
(3)商業(yè)折扣分為價格折扣和實物折扣。
1)價格折扣: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fā)票上分別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額作為銷售額征收增值稅;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fā)票,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
2)實物折扣:核心仍然是要在發(fā)票上反映
A.折扣物品與銷售是同一物品,實質上就是銷售額不變、增加數量、降低了單價。
B.折扣物品與銷售不是同一物品,可以采用“買一贈一”方式核算。
2.現金折扣、銷售折讓以及銷售退回
會計、增值稅和所得稅的處理方式相同。
依據企業(yè)會計準則和875號文的規(guī)定,對于商業(yè)折扣、現金折扣、銷售折讓以及銷售退回,會計和稅務處理是一致的。即商品銷售涉及商業(yè)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商業(yè)折扣后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銷售商品涉及現金折扣的,應當按扣除現金折扣前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現金折扣在實際發(fā)生時作為財務費用扣除。企業(yè)已經確認銷售收入的售出商品發(fā)生銷售折讓和銷售退回,應當在發(fā)生當期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三)會計分錄
1.現金折扣:
(1)通常表示方法是2/10,1/20,n/30
(2)對貨款打折,是按含稅價還是不含稅價,要看合同的規(guī)定。
(3)現金折扣對購銷雙方而言,都是計入“財務費用”。
【例】
甲公司在20×9年4月1日向乙公司銷售一批商品,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銷售價格為10 000元,增值稅額為1 700元。為及早收回貨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約定的現金折扣條件為:2/10,1/20,n/30。假定計算現金折扣時不考慮增值稅額。
要求:
根據上面的資料,編制甲公司相關的賬務處理。
【正確答案】甲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1)20×9年4月1日銷售實現時,按銷售總價確認收入。
借:應收賬款——乙公司 11 7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銷售××商品 1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 700
(2)如果乙公司在20×9年4月9日付清貨款,則按銷售總價10 000元的2%享受現金折扣200(10 000×2%)元,實際付款11 500(11 700-200)元。
借:銀行存款 11 500
財務費用——現金折扣 200
貸:應收賬款——乙公司 11 700
(3)如果乙公司在20×9年4月18日付清貨款,則按銷售總價10 000元的1%享受現金折扣100(10 000×1%)元,實際付款11 600(11 700-100)元。
借:銀行存款 11 600
財務費用——現金折扣 100
貸:應收賬款——乙公司 11 700
(4)如果乙公司在20×9年4月底才付清貨款,則按全額付款。
借:銀行存款 11 700
貸:應收賬款——乙公司 11 700
2.銷售折讓:
(1)如果按含稅價折讓,必須按規(guī)定開具紅票(由購貨方申請通知單)。
(2)只是針對貨款打折,沒有貨物的退回,所以不涉及庫存商品科目。
(3)一般會計分錄如下(非日后期間)
銷售方
借:主營業(yè)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
購貨方
借: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
貸:資產類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例】
甲公司在20×9年6月1日向乙公司銷售一批商品,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銷售價格為800 000元,增值稅額為136 000元,款項尚未收到;該批商品成本為640 000元。6月30日,乙公司在驗收過程中發(fā)現商品外觀上存在瑕疵,但基本上不影響使用,要求甲公司在價格上(不含增值稅額)給予5%的減讓。假定甲公司已確認收入;已取得稅務機關開具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要求:根據上面的資料,編制甲公司相關的賬務處理。
【解析】甲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1)20×9年6月1日銷售實現
借:應收賬款——乙公司 936 0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銷售××商品 8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36 000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銷售××商品 640 000
貸:庫存商品——××商品 640 000
(2)20×9年6月30日發(fā)生銷售折讓,取得紅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借:主營業(yè)務收入——銷售××商品 4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6 800
貸:應收賬款——乙公司 46 800
【延伸】假定沒有取得紅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那么在做賬務處理時,不可以沖減相關的銷項稅額。
(3)20×9年收到款項
借:銀行存款 889 200
貸:應收賬款——乙公司 889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