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提前多少天申請辭職
三日。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離職。不過如果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nèi)不支付勞動報酬、不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蛘咄{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勞動者試用期辭職相對自由,不過我國《勞動合同法》對試用期辭職也做出了一些相關(guān)規(guī)定。試用期辭職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盡管試用期離職無需理由、不限形式,只要提前3天告訴單位就可以了,但最好還是做好工作移交,得到領(lǐng)導認可后離職比較妥當。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離職。不過如果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nèi)不支付勞動報酬、不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蛘咭员┝?、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試用期離職提前幾天提出申請
試用期離職提前3天提出申請。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guān)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jīng)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