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個人工資不達5000元起征點,專項附加扣除還要不要采集?
發(fā)布時間:2024-06-16 22:18:26
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包含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四項),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 因此,即使月度工資薪金不到5000元,但如果納稅人判斷自己全年四項綜合所得的合計收入額減除相關扣除后為正值,那么就應積極采集專項附加扣除;為負值的,可不采集專項附加扣除。